云南省大学生村官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资料
第二章 数量关系
第一节 备考方案
这部分题目时问不多,题量不少,考查的知识点倒未必多么高深,但不开动脑筋、寻找捷径肯定无法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甚至根本无从下手。按部就班,列方程、算结果的路子是绝对不适合这部分题目的。数量关系,考查的就是数字或数量间的和、差、倍、分以及乘方等关系,其中还包括奇(偶)数、质(合)数,以及象0、1、3、5等类特殊数字的特殊用法。
一、数字推理
1.快速扫描,大胆假设
快速扫描已给出的几个数字,仔细观察和分析各数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前三个数之间的关系,大胆提出假设,并迅速将这种假设延伸到后面的数,如果能得到验证,即说明找出规律,问题迎刃而解;如假设被否定,立即改变思考角度,提出另外一种假设,直到找出规律为止。
2.多用心算,少用笔算
推导规律时往往需要简单计算,为节省时间,要尽量多用心算,少用笔算或不用笔算。
3.灵活运用推导规律
空缺项在最后的,从前往后推导规律;空缺项在最前面的,则从后往前寻找规律;空缺项在中间的可以两边同时推导。
4.套用已有规律
若一时实在找不出规律,可用已掌握的几种规律套用一下。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等差:相邻数之间的差值相等,整个数字序列依次递增或递减;
(2)二级等差:相邻数之间的差构成了一个等差数列;
(3)等比:相邻数之间的比值相等;
(4)二级等比数列:相邻数之间的比(差)构成一个等比数列;
(5)加法规律:前两个或多个数之和等于下一个数;
(6)减法规律:前两个或多个数之差等于下一个数;
(7)乘法(除法)规律:前两个或多个数之积(商)等于下一个数;
(8)完全平方数:数列中蕴含着一个完全平方数序列,或明显,或隐含;
(9)立方数列:数列中的数是某个有规律数列的立方形式。
(10)质(合)数规律:数列呈现一个质(合)数数列形式。
混合型规律:由以上基本规律组合而成,可以是二级、三级的基本规律,也可能是两个规律的数列交叉组合成一个数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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