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丽办发〔2010〕13号)的规定,市直机关28个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决定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共82人。各单位的选调职位、人数、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丽江市市直机关选调公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次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丽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4.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起止时间为2011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才市场(香格里拉大道大港酒店旁)。
3.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2011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请从本网站下载);
②报考人员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②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6月23日、24日到所报考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④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人选、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宜会及时在丽江人事人才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5.报名条件说明
①此次报名条件中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35岁及以下”指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0岁及以下”指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5岁及以下”指196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②此次选调的“专业要求”参照《2011年云南省足球游戏专业指导目录》设定。未纳入目录与岗位要求相关相近的专业,请考生详细咨询选调单位后报名。
③此次选调岗位的报名条件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二)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成绩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1年6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含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不足3:1比例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用人单位,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或取消计划。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用人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按每个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
(五)体检。组织拟选调人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确定人选和公示。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调人选。按规定在丽江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未发现影响选调问题的人员,按干管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八)监督。报考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接受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可向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88-5109877)、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88-5189484)和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888-5122447)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
2、《2011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说明见后)
3、《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共丽江市委组织部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2011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说明
1、“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2、“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任现职时间”等均填写到月,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1.05”。
3、“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
4、“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
5、“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县的名称,如“玉龙县”、“古城区”。
6、“何时参加何党派”栏填写党派名称和加入党派的时间。无党派的填写“无党派”,不填写加入党派的时间。
7、“身份证号码”栏填写18位号码。
8、“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9、“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担任的主要职务。
10、“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时填起,需根据经历分段填写。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
11、“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市(地)、厅(局)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的要填“无”。
12、“近三年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13、“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报考人员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
14、“资格初审和推荐意见”栏中应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填写并加盖印章,可表述为“该同志符合报考条件,经党委(党组)研究同意(推荐)其参加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