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安类院校如何录取?
答:根据《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1) 面试与体能测试一般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进行。
(2) 面试、体能测试工作由公安类院校会同当地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3) 面试、体能测试依照办法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对考生的耐力、速度等身体素质进行全面检测。
(4) 凡报考公安类院校的考生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的路费和食宿费自理,并缴纳有关费用。凡填报公安类院校志愿而未参加面试者,作放弃志愿处理。
(5) 对于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由其户口所在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依照本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