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是什么?
答:根据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就读重点本科高校的比例的要求,本市从2014年起开始实施普通高校招生市属高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在提前批次和艺术体育类录取结束之后、第一批本科录取之前,设置“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
2015年,上海海事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8所列入本市第一批本科招生的市属普通高校共安排167个“专项计划”。
符合市教委规定的本市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填报。报考“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且文化考试成绩(含市教委规定的加分)不低于第一批本科线下20分(含第一批本科线上的考生)方具备投档录取资格。“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将于7月13日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面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