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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定于2015年7月1日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到校领取时间7月1日—7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
2、地点:图书馆C612;
3、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取(如帮他人领取,须提交委托书,见附件);
4、内附资料:录取书、中行卡、录取为定向考生的定向协议。
5、7月6日以后,未到校领取通知书的考生,按网报邮寄通信地址邮寄。
6、新生报到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7、录取为非定向的外校应届考生或在职人员,考生档案调入我校截止时间9月30日。
8、未签定向委培协议的考生,通知书里面已经装了一份,请再复印2份,委培单位先签字盖章后在开学报到时交回研招办。
研招办
2005年7月1日
另:
一、党员、团员关系:
新生党员报到前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党员材料随档案寄往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2.必须提交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定向生除外),介绍信开头必须填写“中共四川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党组织关系在四川省教育工委的省内高校,组织关系抬头可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开出组织单位必须是县局级以上的组织部门(介绍信不能为处级、科级组织部门盖章);往届生党费需在原组织单位交至2015年8月,党员介绍信在开学报到时必须在有效期以内。此外,报到时预备期已满的党员,需要在原组织单位完成转正后才能将党员关系转入我校。介绍信本人自带,不放入人事档案。
开学报到时,党员介绍信和入党材料都须转入我校,否则我们不认定党员身份。
不符合上述要求者,不得转接党员关系。
二、户口
非定向生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入学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学生可不将户口迁至学校。如需迁移户口的非定向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须将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各学院学生辅导员老师(当年9月30日后,学校和公安机关不再受理上户手续),整理后统一保卫处户籍科。
新生户口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西南石油大学。
附件:通知书领取委托书
附件详情请查询:http://gs.swpu.edu.cn/NewsDisplay.aspx?id=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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