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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现就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招收学位类别
我校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共三个学位类别:法律硕士(03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硕士【机械工程(085201)、材料工程(085204)、电气工程(085207)、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控制工程(085210)、计算机技术(085211)、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化学工程(085216)、地质工程(085217)、环境工程(085229)】,各学位类别报考条件及具体要求请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218.195.241.196/)查看招生简章。
二、招生限额
法律硕士(035100)招生限额50名、公共管理硕士(125200)招生限额75名、工程硕士招生限额共130名。
三、报名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工作全部通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进行。6月23日至7月11日,考生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提交报名信息时,考生须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招生单位在照片上传24小时内,在信息平台中对报考本单位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信息平台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2、现场确认
7月12日至15日,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符合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到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2015年新疆考区共设两个现场确认点:新疆大学研究生院(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新疆大学校本部)、新疆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大厦(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校本部),请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一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点在现场确认环节中,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严防替考发生。同时,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对于个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信息不能正常读取的考生,其报名工作可采用预报名方式处理。
四、考试时间及安排
2015年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进行。
五、资格审查
根据学位办[2015]20号文件,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联考成绩发布后进行。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在复试阶段到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出示和提交以下材料:
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待联考成绩公布后可咨询各报考学院,各学院联系电话见附件。
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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