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报考外省市高校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的政策如何实施?
答:本市在普通高校一本批次、二本批次、高职(专科)批次投档时,如外省市高校线上生源不足,在征得学校同意后可在征求志愿前,给各批次线下20分之内、填报过该校志愿的考生合成总分加20分投档的优惠(加分后必须达到学校所在招生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加分投档时也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招生院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中考生成绩仍然是高考合成总分(不含20分的加分),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按招生章程审核确定。
在上海招生的外省市高校如一本批次、二本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加分投档及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批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本市生源考生(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征求志愿直接降分投档),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本科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自第二批本科线下最大可降至规定的本批次考试科目的分数线上(具体降分幅度根据本市规定由招生院校选择确定)。高职(专科)批次不实行降分投档。
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且仅在填报过相应院校志愿的考生中进行。提前批、艺体类及征求志愿不实行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