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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欢迎您进入北京师范大学学习!
为帮助您顺利入学,现将有关新生入学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准备。
一、报到日期:2015年9月6日。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前向学院(部、系)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报到当日06:00到18:00将在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和校内(06:00到22:00)设立新生接待站,协助安排行李接运、报到、住宿等事宜。
三、新生须凭《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四、报到时须向学院(部、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平光免冠一寸半身彩色照片8张、二寸彩色照片4张。
五、党(团)组织关系的迁转
除考取本学院博士生的我校应届硕士生和本科生外,所有非定向博士生均须转党(团)组织关系,定向研究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
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市以上党(团)委组织部门开出,自带到校,报到后交就读学院(部、系)。
(一)党组织关系迁转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须按以下两种方式之一填写:①若是从北京市属的单位或北京市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②若是从京外,或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转出,抬头写“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学院(部、系)”。
新生党员须于8月1日至报到前登陆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系统(http://zzgz.bnu.edu.cn),在“学生党组织关系转入”和“新生党员信息填报”模块录入相关信息。
(二)团组织关系迁转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学院(部、系)团组织”。
报到后须将团员证交就读学院(部、系)。
六、户口迁移
非定向生(即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可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如迁移,请注意: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片)只限本人,且公安机关的公章齐全。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能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还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一致。迁移证上的籍贯及出生地栏,必须填写到省(市)、县,迁移证上字迹须清晰。迁移证或户口卡片自带到校,报到后连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纸)和一张免冠一寸照片交就读学部院系。
迁往地址:北京市北京师范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入学时不迁移户口的在学期间不得再申请迁移,户口迁至学校后在读期间不得迁出。
定向生(即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研究生)户口不能迁移。
七、行李托运
请不要携带体积过大的箱子,以免无处存放。托运行李时每人单独开行李票,写明到站名称(“北京站”、“北京西站”),并把“北京师范大学行李标签”(从研究生院网站下载)贴在行李两端。9月4日至6日到达北京站、北京西站的行李由学校统一提取。其它时间到达的行李或发往其它火车站的行李,学校不负责提取,保管费自理。
八、新生按《201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附件一)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学校解决住宿的,足额缴纳住宿费后,才能办理住宿手续。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申请办法参见附件二)。助学贷款每人每年的额度为本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0元,因此,准备申请贷款的研究生报到时至少应先缴纳贷款后的学费差额(=第一学年应缴纳学费金额-申请用于学费的助学贷款金额),并办理缓交学费手续后才能办理报到手续。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则必须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足额缴纳第一学年学费。
有意申请心平贷学金的新生请浏览附件三。
九、住宿
住宿一般安排在校内,住宿费根据宿舍安排情况确定,预计为每学年900元。
人事档案不转入北师大的北京地区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提前到校者学校不提前安排住宿。
为方便学生,我校将经招标确定一家公司为新生提供必需的宿舍用品,学生可自愿自费购买,购买办法参见附件四。
十、体检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费102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35岁以下非北京地区生源需要接种疫苗,价格89.5元。
十一、新生报到后将进行英语分班考试,详细通知请于7月中旬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十二、所有新生均须携带最后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十三、校园卡是学生在校期间身份识别的有效证件,并应用于食堂消费、浴室水控、机房上机等校内主要消费场所,请妥善保管。校园卡初始查询和消费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可使用校内圈存机、现金充值机、学校微信门户、掌上师大APP或登录校园卡服务网站充值。
学校已为你开通终生可使用的电子邮箱,入学前和在校期间学校将通过该邮箱发送有关的重要通知公告。请在入学前登录此邮箱,邮箱登录地址mail.bnu.edu.cn,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使用方式详见邮箱登录地址。
校园网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数字,使用方法详见gw.bnu.edu.cn。
学校微信门户,关注后可及时获取学校相关消息公告、免费上网、图书借阅、空闲自习室查看及各部门信息服务。详见weixin.bnu.edu.cn。
十四、收到银行卡后,请认真核对银行卡说明中开户人姓名和你的名字是否一致;银行卡信封上的卡号和银行卡卡号是否一致。银行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7位去掉最后一位(例如,身份证号码为110111188802013452的持有者的密码为201345)。拿到银行卡后请去当地就近的中国银行网点柜台进行激活(例如,向该卡中存入1元钱)并修改密码(修改密码不影响学宿费划扣)然后向卡内足额存入学费及住宿费(无住宿需求可以不存住宿费)。如不慎丢失,应尽快拨打010-95566挂失。学生在校期间该银行卡免收年费。学校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酬金等费用,以后各学年的学费、住宿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携带到校并妥善保存。
报到时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用做银行备案,纸张要求A4幅面),并于复印件右下角签署本人姓名。
十五、学校迎新工作安排将及时公布在迎新专题网站上,您可以于8月中下旬访问北师大主页http://www.bnu.edu.cn查询。
十六、新生到校路线: (1)从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至积水潭站,再换乘22路等公共汽车到北师大站;(2)从北京西站乘47路公共汽车到北师大站;(3)从北京南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新街口站,再换乘47路等公共汽车到北师大站;(4)从首都机场乘大巴到北太平庄站,由立交桥向南走十分钟便可到达。
附: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8808156
财经处(缴费、银行卡) 58807714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贷款) 58802142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住宿) 58808291
校党委组织部(党组织关系) 58807930
校团委(团组织关系) 58805347
保卫处户籍科(户口迁移) 58808055
信息网络中心(校园卡、网络) 58808113
研究生工作处(保险) 58805182
附件一 2015级研究生新生缴费须知
为便于您顺利报到,现将新生报到期间需要缴纳的费用及缴纳方式说明如下。
一、所有新生均需按时将学费及住宿费存入银行卡中以便学校划扣,学费总额及新生报到应缴额度按招生简章规定执行。依据正文第九条规定学校安排住宿的新生需缴纳住宿费900元。依据正文第十条规定应体检的新生需缴纳体检费102元;35岁以下非北京地区生源需要接种疫苗,价格89.5元。
二、体检费和疫苗费必须使用我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缴费,其他费用请务必尽量使用我校发放的中国银行借记卡缴费,以避免排队,顺利快速完成报到注册手续。
请于2015年8月23日到当地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向银行卡中存入(汇入)各项费用的总和再加10元(多存10元是为了扣款顺利)。银行卡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
学校将在2015年8月24日从银行卡中划出你应交的费用。正式收费收据请在报到时持录取通知书到学院(部、系)新生报到处领取。
如果实在不能通过中国银行卡缴费或批量划扣不成功,请自带现金或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借记卡、信用卡均可,无手续费)于报到日到北京师范大学新生收费处缴费。现场交费时请提前出示录取通知书或印有学生证号的银行卡信封。携带现金务必注意安全。
三、无法在报到日交费的学生,请于周二、周四的14:00—16:00到财经处信息综合科(205室)补交学宿费。
四、学宿费收据是学生交费的唯一正式凭证等同于发票(报销凭证)。学生如发生退费等相关事项,必须提交学宿费收据及相关文件,否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妥善保存收据,遗失不补。
附件二 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关事宜的说明
家庭经济困难、确实难以支付学业费用的研究生,入学报到时可以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为帮助大家顺利办理相关手续,现将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者应具备中国银行有关贷款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请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查阅《北京师范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人事档案转入北师大的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经调查情况属实者;
3.硕士研究生在本科阶段如已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则需先还清此前的贷款本息方可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正在偿还上一阶段国家助学贷款,或正处在国家助学贷款展期阶段的同学,研究生阶段不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和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的额度为本人学费与住宿费之和,最高金额不超过12000元。原则上按照先贷学费,后住宿费的顺序分配贷款金额。
其中,所贷学费、住宿费金额应与本人实际学费、住宿费相对应。
三、申请材料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需在入学前准备如下材料,并在9月底举办的助学贷款申请会上提交。需要注意的是,入学报到当天需全额缴纳住宿费,方可办理住宿。
1.困难证明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请登录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xszz.bnu.edu.cn下载中心下载)。
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必须注明申请人姓名(与身份证、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一致)。
2.申请人及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申请人户口卡(或户口迁移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助学贷款保证书各一份
请如实提供上述材料。材料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有假,银行方面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学校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四、注意事项
1.准备申请者应该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2.我校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10-58802142;受理我校助学贷款申请的银行为中国银行文慧园支行,咨询电话为:010-62212557。
附件三 关于申请心平贷学金有关事宜的说明
为助力北师大学子成长成才,知名企业家段永平先生和夫人刘昕女士捐资在北师大设立“心平自立贷学金”。这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诚信观和发展观为目标,以“自立、自强、诚信、发展”为理念的新型助学模式,具体申请条件请参考《心平自立贷学金实施细则》(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一、申请人资格
全日制硕士一年级学生(不含单证硕士)
二、贷款额度
“贷学金”申请额度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000元和10000元两个标准,每人在校期间最多可提出两次申请,个人在校期间心平贷学金贷款总额不得超过20000元。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心平自立贷学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2.《法定监护人确认书》,手写签字;一式三份。
3. 提供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注:
1. 请按要求填写信息,签字盖章需清晰完整。
2. 所填信息务必真实、详细,否则如造成贷学金不能申请,后果自负。
3. 咨询电话:010-58802142
附件四 关于新生预购宿舍卧具的说明
各位同学:
为了方便大家的学校生活,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将在报到日于学16楼北侧广场,组织有良好资质的床上用品销售商现场销售宿舍内床上用品。由于具体招投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具体产品种类、价格、材质等信息请同学们7月1日后关注http://xszx.bnu.edu.cn。
北京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服务中心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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