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部要求,从2011年开始,所有种类的教师资格申报统一改为网络申报。即申报人员登录教师资格申报网站,按照教师资格申报的提示,完成相关信息录入,检查核实无误后提交;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信息确认时间段内,申请人到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个人申报信息现场确认;认定结构根据确认的信息,依据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员的教师资格进行网络认定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为帮助申报人员顺利完成网络申报,现将德宏州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凡报名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我州的中国公民,可在依法申请并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设置情况
(一)、认定机构设置
德宏州共设五个认定机构,分别为:
德宏州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芒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梁河县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盈江县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陇川县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瑞丽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点设置联系方式
1、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点设置分别为:
芒市教育局:联系人胡艳萍,联系电话2121803。
梁河县教育局:联系人梁其宪,联系电话6164415。
盈江县教育局:联系人周梅,联系电话8113194。
陇川县教育局:联系人黄润芝,联系电话7175946。
瑞丽市教育局:联系人常春,联系电话4142840。
德宏州第一民族中学:联系人李宝春,联系电话2285164。
德宏州中等职业学校:联系人余虹,联系电话2121823。
2、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由各县市教育局设置。
三、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时间:2011年4月21日至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程序:(1)申报人员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3)在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内到确认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教育学、心理学合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和相关合格证复印件,体检表、思想道德鉴定表等申请材料;(4)认定机构审核申请人材料合格后进行网络认定;(5)认定结构公布认定结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5月11日至6月10日。
4、现场确认地点:申请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确认地点确认。
四、现场确认须携带材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格式统一用A4纸填报后网上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民教育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5、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6、“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申请人可提交“三级甲等”及以上测试等级证书);
7、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9、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员,还应提交:(1)取得国民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在学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须有本人姓名)复印件各一份。(2)在学期间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完整的)复印件一份。
10、属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人员,还应提交: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2009年或2010年的A级考试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需进行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现场确认点安排时间进行测试,“测试评分表”统一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受理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汇总表》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受理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汇总表。
现场确认后,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归还本人,所有的复印件须由各确认点签署“已核原件”字样。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材料分别装订成册装入材料袋统一报送到州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认定。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必须在2011年4月21日至5月10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你进行现场确认,请你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3、网络申报时,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zhaopian.jpg。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免冠蓝色底板照片。
4、网络申报时,在填写个人信息前请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提示,在网络填报截止时间前认真核对前期所填信息,超过网报时间将无法更改。详细记录注册时设置密码的输入法、中文或英文、全角或半角、大写或小写等详细信息,下一次登录的时候按照记录的输入方式输入(对于姓名和证件号码也一样)。
5、选择所学专业,供选择的几类专业目录中都有与所学专业一样名称的专业,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都可以,只要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即可。在所有的类别中都没有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专业,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即可。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选择,按承担课程类别选择填写。
6、个人简历中须出现工作单位,并从现在开始往前推三个简历段,务必要出现三个简历段
如:
起时间 止时间 单位 职务 证明人
200X 至今 XX单位 教师 XXX
199X 至XXXX 大学 学生 XXX
198X 至XXXX 高中 学生 XXX
7、一般情况下,你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你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8、现场确认时,请你备齐要提交的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9、2011年各级认定机构通过网络认定教师资格,并完成证书编号打印工作的时间是2011年7月20日前,请你按照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10、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精神,对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申请人员收费,测试费每人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