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冶金技工学校2008年度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10人,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等院校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含就业区内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与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性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年龄在26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招聘计划详见(2008年云南冶金技工学校招聘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步骤与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二)考试(笔试、面试)
(三)考核
(四)体检
(五)公示与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云南省人才市场一楼大厅(昆明市人民中路五成商业步行街)
联 系 人:李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0871-3911319 13708448810
(二)报名时间:2008年6月3日
(三)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2、填写应聘申请表和提交自荐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3、本人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成果和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能证明自身能力和特长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凡是原件,在报名时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即归还给应聘者)。
(四)报名程序
在报名时,学校对报名考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提出资格审查意见报“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确认,开具笔试通知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3、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岗位的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确属我校紧缺专业急需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待报上级主管部门和省人事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开考。
五、考试内容和时间安排
1、笔试。我校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将委托云南人才市场组织。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按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以上的比例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40%。
2、面试。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笔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其程序为:应聘自述、专家提问、专家评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60%。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4、面试、笔试成绩将在云南冶金技工学校校园内公布。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综合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70分(含70分)。
六、考 核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核。考核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 检
拟聘人员按学校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达不到体检要求及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则取消聘用资格。再由综合成绩高者顺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核和体检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情况,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选,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报主管部门和省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签订聘用协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聘用。
云南冶金技工学校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2008年云南冶金技工学校招聘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部门 | 人数 | 岗位 | 学位或职业资格规定 | 岗位要求 |
教务处 | 1 人 | 营销类课程教师 | 具有营销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 熟悉汽车营销、汽车配件销售、汽车修理前台接待等方面的教学。 |
教务处 | 3 人 | 汽车类课程教师 | 具有汽车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 熟悉汽车维修专业各门专业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习教学。 |
教务 处 | 2 人 | 机电类课程教师 | 具有机电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 熟悉冶金机电一体化专业各门专业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习教学。 |
鉴定所 | 1 人 | 化学类课程教师 | 具有化学专业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 | 熟悉冶金行业化学专业职业技能培训教学工作和鉴定考评工作。能长时间出差到县乡条件艰苦地方开展培训、鉴定工作。 |
教务处 | 2 人 | 专职班主 任 |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 熟悉教务处的学生管理工作。 |
办公室 | 1 人 | 管理员 | 具有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 熟悉学校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熟悉学校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各类社会保险业务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