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化工学校是云南省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化工中等专业学校,原隶属于省石油化学工业厅,2000年8月云南省石化厅整体转制为云南省石化集团公司后,按照省委、省政府转制精神和要求,学校由云南省石化集团公司(现云南省煤化工集团公司)代管,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满足教学需求,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省人事厅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教学岗位人员9名,财务会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四)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五)教师年龄小于35周岁,工作认真、踏实、敬业,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具有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财务会计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2008年应届全日制或就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从事理论、实验教学工作及财务工作的献身精神。专业对口或相近,户籍不限。
岗位1:工艺类教师3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专业或其他相近专业毕业;
岗位2:分析类教师2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工业分析与检验、化工分析与检验、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等专业或其他相近专业毕业;
岗位3:仪器仪表类教师1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仪器仪表或仪表自动化等专业或其他相近专业毕业;
岗位4:机械类教师3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化工机械、机械自动化、过程装备与控制技术等专业或其他相近专业毕业;
岗位5:财务会计1名;
(1)具有全日制财务、会计、经济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业务技能强,无违规违纪记录;
(2)能够熟练进行会计核算和使用相关财务软件;有较强的分析、逻辑思维、沟通和表达能力;
(3)有连续5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同等岗位经历、熟悉财务法律法规及财务管理运作流程;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5)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者优先。
三、报名
本次考试只采用现场报名的办法。现场报名地点:昆明市呈贡县云南省化工学校办公楼204办公室。现场拟报名时间:2008年5月19日至5月30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课相结合的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40%,面试和试讲课占60%。
(一)笔试
时间:2008年6月9日。地点:昆明市呈贡县云南省化工学校教学楼206教室。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形式及内容:采用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应聘教师的人员试讲一课时后,介绍本次课情况及课后体会,并对面试评委的提问进行答辩;应聘财务会计的人员,采用突出财务会计相关专业特点的选拔评价办法。
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昆明市呈贡县云南省化工学校教学楼206教室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综合总分。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确定拟招聘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一)考核。由我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选将在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上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聘用办法及相关待遇
1、我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经考试考核报省人事厅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2、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津补贴。
3、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曹 江
联系电话:0871-7479676
云南省化工学校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